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黄金资讯 > 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11:16 发布:靳俊恒 阅读次数: 字体:[][][]


                       皖经信明电〔2019〕46号
   
各市、直管县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
  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降雨、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增多,将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市(直管县)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新一轮机构改革对本单位的职能配置,明确自身承担的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职尽责,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汛期是非煤矿山事故多发期,各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汛意识,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汛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应急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指导。要结合汛期特点,立即组织企业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进行安全隐患再排查,对存在大型采空区、采用崩落法采矿、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非煤矿山和“头顶库”尾矿库等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地下矿山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尾矿库防排洪系统、露天高陡边坡、排土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
  各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从身边做起”,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矿山职工严守法律法规,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不安全行为,做自身安全的主人。要广泛发动群众、企业职工和家属深入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省经信厅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市部署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防患未然,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各市(直管县)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抓好汛期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各项工作,督促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督查企业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情况,保障信息报送系统畅通,确保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能及时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疏散与物资转移,减小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