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黄金资讯 > 产业资讯

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全部退出

发布日期:2020-12-17 11:16 来源:中国矿业报 发布:发展规划处 阅读次数: 字体:[][][]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获悉,安徽已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处置工作,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99宗矿业权已全部处置到位。其中,整体注销68个、变更矿区范围退出重叠部分30个;另有1个探矿权2012年11月16日到期前未申请延续,按规定已属无效矿权,目前因法院司法查封,依据法院来函勘查许可证暂未注销。

据了解,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加强与生态环境、财政、林业等部门的衔接,结合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矿业权逐一甄别核实,包括核实矿业权和保护区设置时间、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剩余资源储量等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2017年8月印发工作方案,并克服自然保护地未完成勘测定界,没有明确的坐标范围,且省有关主管部门无法完全提供已有明确坐标范围的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等困难,于当年底初步建立《安徽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底图》。

根据工作方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依法履行专家论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的基础上,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同时,各有关市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制订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多渠道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问题。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按月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退出整改工作,建立市县整改推进情况周报送制度,实施挂图作战,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至2020年10月底,按照停止生产建设活动、拆除设施设备、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等规定的退出验收标准,全部完成99个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矿业权分类退出。(中国矿业报 作者:特约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郭佳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