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A00353042020181123001 | 组配分类: | 权力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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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发文日期: | 2018-11-23 16:29:46 | |
发布机构: | 省黄金管理局 | 文号: | 皖黄生函〔2018〕30号 |
名称: | 关于同意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金硫矿石采矿延深技改二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函 | ||
关键词: |
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金硫矿石采矿延深技改二期工程已经建成,并通过企业组织竣工验收。经2018年11月22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文号:皖黄生函〔2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