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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A00353042020181123001 组配分类: 权力运行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18-11-23 16:29:46
发布机构: 省黄金管理局 号: 皖黄生函〔2018〕30号
称: 关于同意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金硫矿石采矿延深技改二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函
词:

关于同意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金硫矿石采矿延深技改二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2018-11-23 16:29:46 发布单位:安徽省黄金管理局 【字体: 【浏览次数:次】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金硫矿石采矿延深技改二期工程已经建成,并通过企业组织竣工验收。经2018年11月22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文号:皖黄生函〔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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